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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劣玉米种子坑农 农民获赔8.7万

时间:2010-07-12 19:06来源:unknown 作者:sadrabbit 点击:
2009年09月30日

  没白没黑地干了一年,到了收获的季节却发现,400多亩玉米地竟比往年减产一半左右,宁安市二洼村的17户农民苦泪交加。好在经
  2009年09月30日

  没白没黑地干了一年,到了收获的季节却发现,400多亩玉米地竟比往年减产一半左右,宁安市二洼村的17户农民苦泪交加。好在经过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,1月14日,17户农民拿回了8.7万元赔偿款。

  2007年4月,宁安市二洼村宋德全、贾清云等17户农民在牡丹江祥林种子商店以每公斤13.6元的价格购买了1575公斤“锦玉二号”玉米种子,17户村民共播种了400余亩。秋收时,农民发现,玉米亩产竟比种植其他玉米种子减少一半左右。土地原因、气候影响……种了多少年地从来没出现这样的情况,他们找到同村播种其他玉米种子的村民,没发现有减产一半的情况。

  此时,17户农民意识到可能是种子出了问题,他们马上找到祥林种子商店的负责人孔世宇、刘新华夫妇,可协商了多少回,一直没能得到明确的答复。

  2007年9月4日,万般无奈之下,17户农民来到牡丹江市种子管理处投诉。9月8日、13日,市种子管理处先后两次组织农业科研、农业推广部门的高级农艺师进行种子及田间测产鉴定。结果发现,该“锦玉二号”玉米种子竟是未经国家农作物审定委员会批准的改良种子,适宜在寒温带种植生产,其种植地不包括黑龙江省,经田间测产鉴定,预计给农民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9万余元。

  鉴定结果出来后,2007年9月、10月,市种子管理处先后进行了4次调解,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孔世宇、刘新华夫妇同意以每亩地220元的价格赔偿农民的经济损失。

  协议达成后,17户农民又多次来到祥林种子商店索要赔偿,但孔世宇、刘新华夫妇却一拖再拖。其间,市种子管理处又进行多次口头调解,可孔世宇、刘新华夫妇一直不履行协议,赔偿款迟迟不能发到农民手中。

  同年12月22日,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在工作中了解到此事后,开始立案调查。民警得知,祥林种子商店销售的“锦玉二号”玉米种子是河北承德某种业有限公司委托销售的。

  经过两个昼夜的蹲坑守候,民警在西一条路景福街附近将犯罪嫌疑人刘新华抓获并刑事拘留。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,民警对嫌疑人及其家属多次进行说服教育,其家属主动提出愿意包赔农民的全部损失。

  1月14日,市公安局召开“2007?12?22”销售伪劣种子案新闻发布会,将追缴的8.7万元赔偿款返还给受害农民。从民警手中接过赔偿款,农业专家又细心地叮嘱17户农民,购买种子前最好到当地农业部门进行购种咨询,要到合法的种子商店购买标签齐全的种子,并留好购种发票和有关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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